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员工选课情况,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授课任务书已经印制完毕,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于12月29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并及时通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新学期开课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课程表中的“周二第1,2,3节{第1-17周}”表示从第1周起至第17周止,每周二第1,2,3节上课,授课周数为17周; “周三第1,2节{第3-17周}”表示从第3周起至第17周止,每周三第1,2节上课,授课周数为15周;其余类同。
(二)2007级双学位班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应授课16周,由于教学时间调整,实际只授课3周。各双学位班剩余教学内容,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起顺延授完,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不变。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双学位课程授课安排将另行通知。请2007级双学位班课程所在学院及员工所属学院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员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自2010年3月3日始至2010年7月9日止,共19周。
(四)各年级教学安排
2006级 |
2007级、2008级、2009级 |
毕业实习5周 |
授课17周 |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答辩10周 |
复习考试1周 |
毕业教育2周 |
机动1周 |
机动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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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清明节放假1天(4月5日)、五一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6月16日)。 |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